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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理学院图书资料室书籍资料借阅规定(草案)
日期: 2016-12-22 信息来源: 点击数:

 

1.       护理学院图书资料室中书籍资料仅限于本院教师借阅。外聘教师需要借阅者,需经过院长审批。

2.       借阅者借书册数为2册,借书期限为30天,允许续借一次,期限为15天。超期归还,按0.1/天收取超期罚款。

3.       借阅者借阅图书后,需认真检查图书,发现污损、损坏现象,须向工作人员反映。否则,归还图书时,工作人员检查出问题,由借阅者按违规接受处罚。

4.      归还图书时,借阅者必须将书交还工作人员,并在图书注销后,方可离开。否则,图书遗失由借阅者自负。

5.       爱护图书,严禁污损。凡发现污损图书或工作人员没有查出的问题,下一借阅者借阅时检查出,都由前一借阅者按制度接受处罚。

6.       图书遗失者,借阅者需赔偿同版本书籍,或处以原书籍价格5倍罚款,绝版书籍处以10倍罚款。

7.      书籍受损导致影响阅读者,借阅者需赔偿同版本书籍,或处以原书籍价格5倍罚款

护理学院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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